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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京招生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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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学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地址:四川省广汉市)
二、招生计划
1、飞行技术专业:20人,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提前单独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10人,普通类专科,学制三年。
3、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10人,普通类专科,学制三年,只招男生。
三、招生对象和范围
飞行技术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招收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文、理科高中毕业生,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飞行技术专业报考条件及具体安排
(一)培养目标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教师、中国民航总局校验飞行中心及全国各大航空公司飞行员。
(二)招飞条件
1、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秀,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2、身体条件
身高170—187厘米,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要求。考生可按照《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进行自我检查。
3、心理品质条件
参加民航飞行学院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4、文化条件
高考成绩应达到民航总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
(三)招飞程序
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面试
考生按要求填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名时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一张,于2007年12月21—22日,到北京市朝阳区光熙门北里15号重庆饭店(位于国际展览中心西侧,北三环路静安庄站或西坝河站下车)。报名后即安排面试。
面试内容:考生的身高、体重、视力、五官、体形,并进行口试。
2、体检
学院将组织面试合格的考生进行招飞大体检(未经面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须缴纳体检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体检时间:2008年3月5—6日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自荐标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合报考“飞行技术”专业):
(1)身高不足170厘米或超过187厘米;
(2)体重不足50公斤,计算公式:(身高CM—110)公斤±10%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慢性肠胃道疾病;
(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晕车、晕船;
(12)口吃;
(13)耳朵流过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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