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制度
1、今年的考试安排
2007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定于 10月20、21日进行。考试时间比去年延后了近两个月。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在校考生参加考试;另一方面,凉爽的天气也会使全体考生充分发挥水平。
考生报名不受地域限制,就近办理报名手续,但现场报名地点必须与考试地点一致。考试报名分两步。
第一步是网上预报名。从现在起至6月30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登录以下网站报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网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网站;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网站;中央电视台网站;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网站;国家广电人才网。
第二步是现场报名确认。现场报名时间是9月1日至9月25日。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现场报名的时间和地点,并提前公告。
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上述期间内到考试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没有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上述期间内,到考试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确认。
去年参加考试合格的单科成绩可以保留一年,这里的合格是指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举行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是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的相关规定,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实行资格认定制度的重要内容。资格考试面向全社会,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的制度,每年举行一次。今后,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及准备进入广播电视行业从事采访编辑和播音主持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并通过所在单位向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才能从事采访编辑和播音主持工作。
2、为什么要设立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是广播电视行业的关键、要害岗位,直接影响广播电视的舆论导向、节目质量、宣传效果和播出安全。目前全国广播影视制作、播出机构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队伍已接20万人。由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编制限制和人员需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在编制外聘用了大量人员从事采访编辑和播音主持工作,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流动性明显增强,正在逐步成为一种社会化的职业。有必要通过考试,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主持岗位设定基本的资格条件和能力标准,规范人员进口管理,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必要通过资格注册、认定颁证、社会监督等手段加强对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队伍及其采访报道活动的管理。
按照《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广电总局于2004年6月颁布了《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广电总局令第26号),从2004年8月1日起施行。总局令确定:国家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实施执业资格认定制度,在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连续从事广播电视采访编辑、播音主持工作满一年的人员,应当通过考试和注册取得执业资格并持有执业证书。
资格考试面向个人,通过科学设置考试科目和考试水平,合理确定合格标准,对从业人员设定基本的资质要求。根据广播电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必须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马克思主义新闻、文艺观,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