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是北京市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为了保证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专业,除委培专业外,均面向社会招收。招生范围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以及除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中等学校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其他社会人员。
第三条
报考我校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其所报专业应与其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第四条
我校今年招生的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学习形式均为业余,授课方式为面授。业余学习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两个晚上以及周六或周日的一天。上课地点在本校。
第五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学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按照《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本科及专升本科学生,如符合《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可以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在校的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规定修业年限两年。
第六条
我校
2007
年招生的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概况如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历层次 招生科类 修业年限 招生范围 学习形式 计划招生 上课地点 收费标准
05601
工程造价 专科层次 理工
4
社会 业余
50
本校
2100
元
/
学年
05602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专科层次 理工
4
社会 业余
30
本校
2100
元
/
学年
05603
建筑工程技术 专科层次 理工
4
社会 业余
40
本校
2100
元
/
学年
05604
建筑工程技术 专科层次 理工
4
委培 业余
20
本校
2100
元
/
学年
05605
装饰艺术设计 专科层次 艺术(文)
3
社会 业余
30
本校
2800
元
/
学年
05650
土木工程 本科 理工
5
社会 业余
80
本校
2300
元
/
学年
05670
城市规划 专升本 理工
3
社会 业余
30
本校
2300
元
/
学年
05671
土木工程 专升本 理工
3
社会 业余
120
本校
2300
元
/
学年
05672
土木工程 专升本 理工
3
委培 业余
30
本校
2300
元
/
学年
05673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专升本 理工
3
社会 业余
60
本校
2300
元
/
学年
05674
工程管理 专升本 经管
3
社会 业余
150
本校
2300
元
/
学年
05675
法学
-
建筑经济法律专门化 专升本 法学
3
社会 业余
30
本校
2300
元
/
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