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
2007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点:红庙校区在北京市朝阳区金台里
2
号;朝阳区教学点在团结湖南里
17
号(纺织局党校内)
第四条
办学层次及基本修业年限:专科起点本科(脱产:
2
年制;业余:
3
年制)、高中起点本科(脱产:
4
年制;业余:
5
年制)、高中起点专科(脱产:
2
年制;业余:
3
年制)。
第五条
办学特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以教学为中心,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实行文理兼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性、复合型经济管理专门人才。
第六条
报考条件及要求:
1
、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者均可报考。
2
、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
、
报高中起点本、专科
:
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4
、
报专科起点本科
:
须具有国家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年龄不限。
5
、
外语考试须选择英语,学校不招收其它语种的考生。
6
、
报考专升本的学员,应注意专科所学专业与报考本科专业相近,否则无法研读新专业。
①报考会计学专业,限会计学及相类似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名。
②报考金融学专业,限会计学、财政学、金融学及相类似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名。
③报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限理工科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名。
④报考广告学专业的考生要具备一定的美术绘画基础,爱好艺术。
7
、
专升本广告学专业需要加试“广告学基础”,考试费用按相关部门规定收取。其他专业不加试专业课。
第七条
录取和报到
1
、录取:
总规则: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则优录取。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录取控制线。当某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能满足计划时,可招收第二志愿上线考生;当某专业经调剂仍不足
30
人时该专业停办。已上线考生转至第二志愿或由北京市成招办调剂至其他院校录取。
2
、报到:
高中起点专科和本科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与地点报到。专科起点本科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与地点报到。考生必须在报考报名表上准确详细地写明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