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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范围
在提前批次录取院校中:第一志愿报考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院校(包括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南京大学、河海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河南大学、天津科技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宁波大学、南昌航空大学、河南科技大学、南华大学、西安理工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南昌大学、西安科技大学、长春工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石河子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共三十四所)的考生,由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分数情况,按院校招生计划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分数线(男、女生分别划线),于6月27日下发面试名单,由报名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在提前批次录取院校中: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其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参加面试;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石家庄铁道学院(由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面试),其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参加面试;报考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需面试的专业,其高考成绩达到提前批次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参加面试。
在本科二批录取院校中:报考首都师范大学、上海海关学院,其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参加面试。
在专科录取批次中:报考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参加面试。
二、面试手续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本人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报考军队(含国防生)、武警部队院校的上线考生还应携带由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下发的军检或面试通知单〕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附件。
四、面试内容
面试表格由面试单位按要求自行印制。公安类院校面试内容为:身高、体重、视力、五官、体型、口头表达、思维反应、神经稳定性、有无传染病史、有无斜肩、驼背、罗圈腿、有无纹身等;军队及武警部队院校的面试内容按总政治部下发面试规定执行;其他院校将根据招生专业的不同要求自行确定面试标准。
五、面试结果
面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参加军队院校(含国防定向生)、武警部队院校面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现场发军检表参加军检。
附件: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在京招生面试事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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